萬名審計人員已進入救災和重建審計。起點是地震發生數天后,不能不說及時;未來至少還有8年重建時間,不能不說持久。目前審計還只到縣級以上單位,已出動萬人,而審計署有決心:救災款物流向哪里,就跟蹤到哪里、監督到哪里,一直跟蹤檢查到鄉、村、人。由此,則全過程審計總共會出動多少人,我沒法預計。
審計部門以這么大的決心和力量,去求取地震救災與重建工作中款物流向的放心,當然也是必要的。但我又想,把一個點多面廣的監督放心寄托在某個部門的工作之上,想法是不是有些單純。審計也好,別的部門也好,我當然希望中國有一個部門可以解決中飽私囊之類的問題,但實話說,這似乎又有些讓人難以置信。
我不是說審計沒有用處,恰恰相反,審計的作用太大了。只是,當我們把款物的合理使用寄托于審計,無異于就是說如果款物用得怨聲載道,那應當歸結于審計部門工作不力,這豈是審計部門承擔得了的責任。大家都盯著救災,審計也全程介入。不過,花錢的地方很多,花大錢的項目也不少,非僅救災一項,就錢物的數量來說,比救災多的地方也不少。哪一項財政撥款,哪一項重大捐贈,都需要有審計吧。這里萬人審計,那里萬人審計,審計部門要搞到多大才行呢?
審計是一種監督,但并非監督的全部。我不知道,一個監督體系相對完備的社會,審計部門需要多大,如果沒有全程審計,財務監督是否就會脫軌,人們是否會把賬目清白的希望寄托于審計全程介入。
一個有著完備監督體系的社會,并不見得需要更多的“專業監督人員”和“專業監督機構”,但取得的監督效果,可能比“專業性監督”更好。因為監督從本質上講,不是一個專業工作,而是一種權力機制,使權力運行在整個社會的監督之中,而不是專業監督工作者的眼目下。預防腐敗甚至要動員到“廉內助”“枕頭風”,只不過說明了靠專業監督工作者的“人盯人”戰術來解決問題是何其困難。
不可能給每個人派一個警察來堵塞漏洞和預防犯罪,不可能靠“一盯一”來預防腐敗,也不可能靠審計工作人員無所不在來解決社會的財務監督問題。理論上講,每人跟一個警察,每個官員跟一個監察,每筆賬目發生時都有審計到場,大概真可以解決問題,但事實上,這只是使社會無法動彈而已,警察占百分之五十,監察占官員的百分之五十,審計工作人員占社會的百分之幾十,社會運轉得了不?社會治理的“人盯人戰術”,必然就是“人海戰術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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